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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关不能认定是否侵权,商标权人能否要求立即放行货物?
    发布时间:2012-10-29 09:05:16  浏览:1390次
    问:海关根据我司的申请扣留了一批涉嫌侵犯我司商标权的衣服,但海关在昨天通知我司不能认定货物是否侵犯知识产权,并告知海关如未在扣留侵权嫌疑货物之日起50个工作日内收到法院的协助扣押通知就会放行货物。因为我司不想去法院提起诉讼,为节省货物在海关扣留期间的仓储费,我司能否现在就要求海关放行扣留的货物?谢谢。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实施办法》,如海关不能认定有关货物是否侵犯其知识产权,且自扣留侵权嫌疑货物之日起50个工作日未收到人民法院协助扣押通知或者知识产权权利人要求海关放行有关货物的,应当放行货物。故贵司海关现在就可以要求海关放行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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