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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工贸易料件串换后,原保税料件是否还要接受海关监管?
    发布时间:2012-11-02 08:58:53  浏览:711次
    问:我厂是一加工贸易企业,因近期一批出口产品的期限较紧,打算向海关申请将部分保税料件和国产料件串换使用。想请问的是,串换后的保税料件是否还需要接受海关监管,在处置时是否仍要遵守有关加贸货物的规定?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 ,经海关批准,经营企业因保税料件与非保税料件之间发生串换,串换下来同等数量的保税料件,由企业自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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