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司是设在保税物流园区的一个企业,因生产工艺问题的原因,近期有一批残次品已不适宜投放市场,想直接在园区内放弃处理。请问放弃后应如何办理海关核销手续?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物流园区的管理办法》,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声明放弃的货物外,园区企业可以申请放弃货物;放弃货物由园区主管海关依法提取变卖,依法变卖后,企业凭放弃该批货物的申请和园区主管海关提取变卖该货物的有关单证办理核销手续;确因无使用价值无法变卖并经海关核准的,由企业自行处理,园区主管海关直接办理核销手续。具体的核销程序,应视放弃货物的处理方式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