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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寄物品后因涉嫌侵权收到海关调查通知书后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2-12-11 08:59:35  浏览:3815次

    问:上周我为国外的同学邮寄了一些软件光碟和电影DVD,但是今天收到了国内海关寄来的一份调查通知书,称我邮寄的东西涉嫌侵犯知识产权,要求我到海关接受调查,或者书面声明放弃邮寄的物品。请问我现在应该怎么处理,这两种方式有什么区别?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个人携带或者邮寄进出境的物品,超出自用、合理数量,并侵犯知识产权的,按照侵权货物处理。如果您到海关接受调查,应做好说明邮寄物品未侵权或者在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的准备,但如理由不被海关接受,可能会被处以没收货物并处货物价值30%以下的罚款。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实施办法》规定,海关发现个人携带或者邮寄进出境的物品,涉嫌侵犯知识产权并超出自用、合理数量的,应当予以扣留,但旅客或者收寄件人向海关声明放弃并经海关同意的除外。所以,您如选择书面声明放弃物品的方式,则海关不会再对您进行其他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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