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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减免税设备被转让后到2013年监管期限是否重新计算?
    发布时间:2012-12-26 08:37:27  浏览:1066次
    问:由于技术升级原因,我司打算将几台减免税设备转让给享受同等优惠待遇的公司,现在设备还处于海关监管年限内,准备受让设备的公司想知道转让后监管年限是不是要重新计算,请问海关有无这方面的规定?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办法》,减免税货物转让后,结转减免税货物的监管年限应当连续计算,转入地主管海关在剩余监管年限内对结转减免税货物继续实施后续监管。所以,监管年限并非重新计算,原定的监管年限届满后,货物即可解除海关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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