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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搬迁后转入的不作价设备监管期限如何计算?
    发布时间:2012-12-27 08:18:47  浏览:852次
    问:您好!我司是于2006年在广州注册成立的外资企业,公司总部在国外。明年我司将从广州搬到东莞,原来进口的不作价设备也随之转移,请问该不作价设备转至我司新址后,设备的监管期限如何计算?谢谢。

    答:根据海关规定,加工贸易企业搬迁的情况下,不作价设备在迁出、迁入企业之间的转出、转入视同原企业不作价设备进行监管,结转的不作价设备的监管期限连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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