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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海关提出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申请有无期限限制?
    发布时间:2013-01-06 08:25:44  浏览:973次
    问:您好,昨天深圳海关通知我司说有一批涉嫌侵犯我司专利权的货物即将出口,想咨询下海关律师,我司向海关提出扣留这批货有无期限规定呢?谢谢!

    答: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第十六条,海关发现进出口货物有侵犯备案知识产权嫌疑的,应当立即书面通知知识产权权利人。知识产权权利人自通知送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照本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提出申请,并依照本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提供担保的,海关应当扣留侵权嫌疑货物,书面通知知识产权权利人,并将海关扣留凭单送达收货人或者发货人。知识产权权利人逾期未提出申请或者未提供担保的,海关不得扣留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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