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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不经海关扣留直接要求法院对涉嫌侵权货物作财产保全吗?
    发布时间:2013-03-18 08:54:41  浏览:965次
    问:您好。我司最近在研究保护专利的维权途径,由于很多侵犯我司专利的货物都是出口到其他国家的,而如果我司先申请海关扣留货物,再到法院申请进行财产保全的话,那么我司在海关和法院都要缴纳担保金,这对我司的资金流转会产生较大压力。我们能否不到海关申请扣留,而直接要求法院作财产保全呢?谢谢。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法院对即将进出口的侵权货物作财产保全不以海关扣留为前提,所以你们的设想在法律上是可行的。但要注意的是,由于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需经过一定的手续,如果海关此前没有扣留货物,那么可能存在侵权货物在法院作出保全裁定之前已经出口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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