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我司去年从澳洲进口了几批奶粉,目前均在在国内销售完毕,前几天海关来调查,签发了稽查通知,说我司有可能有价格低报情况,请问我司上述货物进口已近一年了,海关还可能再查吗?谢谢。
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45条,自进出口货物放行之日起三年内或者在保税货物、减免税进口货物的海关监管期限内及其后的三年内,海关可以对与进出口货物直接有关的企业、单位的会计帐簿、会计凭证、报关单证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和有关进出口货物实施稽查。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您所述情况,海关有权予以稽查。贵司应对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做好应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