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海关规定,进境旅客携带 酒精饮料超过1500毫升(酒精含量12度以上),应在《申报单》相应栏目内如实填报,并将有关物品交海关验核,办理有关手续。具体的完税价格及税率请参阅海关总署公告2012年第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