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您好。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21号,该公告将废金属、废塑料、废纸三类废物统称为“重点固体废物”,并且发布了《重点固体废物类别表》,将以上废物分为A-K类,分别对应不同的废物名称和海关商品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