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老师您好,我们是一家出口加工区内的企业,因企业近期的产能不足,我们打算将部分的原材料转出到其他保税区的加工贸易企业进行深加工加转,如果我们采取分批次发货的方式结转,请问我们是否可以采用集中报关的方式,还是必须每次发货时都单独申报?
答:您好,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口加工区货物出区深加工结转管理办法》,转出企业、转入企业每批实际发货、收货后,转出企业、转入企业可以凭《申请表》和转出地卡口签注的《登记表》分批或者集中办理报关手续;转出、转入企业每批实际发货、收货后,应当在实际发货、收货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结该批货物的报关手续。所以,贵司可以采取集中办理的方式进行报关,但报关时间不能超过上述规定中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