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如贵司确不知情,可以向海关说明情况;根据规定,经鉴定确认货物为禁止进口“洋垃圾”的,由口岸海关责令货主或承运人在规定期限内将有关固体废物原状退运至出口国,货主或承运人承担相应责任和费用,并不得放弃有关固体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