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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仿真枪玩具可以用加工贸易形式生产复出口吗?
    发布时间:2013-07-23 08:24:40  浏览:805次
    问:您好。我司是汕头关区的企业,有很多国外客户咨询生产玩具枪的问题,根据外商提供的资料,有部分产品比较仿真,用压缩空气作动力,发射橡胶子弹。请问这种类似的玩具枪是否可以做加工贸易?谢谢。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和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22号,禁止以加工贸易方式生产、出口仿真枪支。关于仿真枪的认定标准,您可参阅公安部《关于认定仿真枪有关问题的通知》(公通字[2001]9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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