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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经济纠纷导致海关监管设备被法院强制执行,企业是否需补税?
    发布时间:2013-09-29 08:54:17  浏览:1040次
    问:您好。我司来料加工企业,与多家公司有债务纠纷,现在有一批海关监管设备被海关法院强制执行,那么我司还要不要补税呢?谢谢。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如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决定处理海关监管货物的,应责令当事人办结海关手续包括补税。办理相关海关手续的主体并未限定为原监管货物进口时的申报人及使用人。一般情况下由原进口人以及使用人办理。但在符合一定的法律条件下,债权人可以作为主体办理相关手续。这一点,法律和法规、规章并未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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