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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卖加工贸易合同指标的中间人是否构成走私罪?
    发布时间:2013-11-28 08:47:32  浏览:843次
    问:您好。我从事报关行业十几年了,方方面面都认识不少人。去年开始有个开厂的朋友让我帮忙找有加工贸易合同的企业帮忙进口保税皮革,出于好心我帮他联系了几家,他也给了我一点辛苦费。现在这家加工贸易企业已经被缉私局刑事立案了,抓了好多人,我这个朋友也被抓了。我现在担心自己会不会出事?谢谢。

    答: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与走私罪犯通谋,为其提供贷款、资金、帐号、发票、证明,或者为其提供运输、保管、邮寄或者其他方便的,以走私罪的共犯论处。据您的描述来看,您的处境有一定的危险,建议您作专项的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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