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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关要求企业提供加工贸易料件平衡表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3-12-02 15:53:23  浏览:1890次
    问:我司是一家小型加工贸易企业,因为比较简陋,很多文件工作都不到位,平时保税料件的领取统计没有及时做,昨天海关到我司来稽查,让我们提供加工贸易料件平衡表,一时交不出来。海关限我司三日内交上平衡表,我们可以做出来,但又怕引发其他法律问题,请问怎么办?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自进出口货物放行之日起三年内或者在保税货物、减免税进口货物的海关监管期限内及其后的三年内,海关可以对与进出口货物直接有关的企业、单位的会计帐簿、会计凭证、报关单证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和有关进出口货物实施稽查。贵司可以尽快制作海关所需要的文件,并交由专业律师审核。另外,贵司平时应加强保税料件的收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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