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自进出口货物放行之日起3年内或者保税货物、减免税进口货物的海关监管期限内及其后的三年内,海关可以对与进出口货物直接有关的企业、单位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报关单证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和有关进出口货物实施稽查。但是,并没有相关的规定海关应该什么时间段内结束稽查,鉴于此,您可以向海关提出贵司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