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A类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应当每年报送《企业经营管理状况评估报告》,但没有规定期限;海关内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操作规程(试行)》则规定应在4月30日报送。故此,所述海关的做法是有瘕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