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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服海关行政处罚决定多久时间之内可以申请复议?
    发布时间:2013-12-23 08:43:29  浏览:1329次
    问:您好。我司因为归类不符被海关认定为申报不实被处以10万元罚款。因为我在外地出差,所以一直没有去拿行政处罚决定书,到拿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已经过了两个月,后来看到复议期限为两个月,请问我这样还能提起行政复议吗?

    答: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就本案而言,应以《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计算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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