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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服海关归类结论只能复议不能起诉吗?
    发布时间:2014-01-03 08:48:03  浏览:1270次
    问:您好。海关给我们定的归类,我们认为是不符合实际的,是否只能复议不能起诉?谢谢。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纳税争议,须经行政复议这一前置程序,经复议后仍不服,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但要注意确定正确的复议对象。在进出口货物申报过程中海关关于归类的意思表示本身不是具体行政行为,此时复议对象应为最终的征税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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