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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际上没有逃税的走私是否会从轻处理?
    发布时间:2014-01-09 09:04:52  浏览:1328次
    答:因为伪报品名,被海关处理。但实际上没有涉及到税款的差别,也没有证可证的区别,纯粹是误会,请问这种情况是否会从轻处理?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既未偷逃应纳税款又未逃避许可证件管理的品名申报不符行为,不构成走私行为。应按照违规行为给予行政处罚。根据具体情况不同处罚不同。详情可参阅《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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