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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反海关规定的处罚时效是如何规定的?
    发布时间:2014-01-15 08:27:25  浏览:1382次
    问:您好,我的朋友经常从香港给他的朋友带些化妆品、零售之类的回内地,每次都没申报就直接带进来了,海关也没查过。前些天他过关时被查了,并且收到了处罚决定书。我想请问下,我朋友之前带东西过关的事会不会被海关一并加以处罚?海关对处罚这种违规行为有没有时效规定?谢谢!

    答: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七条,违法行为在2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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