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行政处罚决定书未经送达,不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