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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什么情况下,海关可以径行查验?
    发布时间:2014-02-25 09:17:42  浏览:2363次
    问:您好。我司是一家外资企业,进口一票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现在海关缉私局找上门来说我司涉嫌走私废物罪。海关说他们已经查验过了,但我司和报关行都没有接到查验通知。海关说他们有权径行查验。请问是这样的吗?

    答: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查验管理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关可以在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不在场的情况下,对进出口货物进行径行开验:(一)进出口货物有违法嫌疑的;(二)经海关通知查验,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届时未到场的。海关径行开验时,存放货物的海关监管场所经营人、运输工具负责人应当到场协助,并在查验记录上签名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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