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查验管理办法》,海关在对进出口货物实施查验前,应当通知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到场。查验结束后,查验人员应当如实填写查验记录并签名。查验记录应当由在场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签名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