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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口加工区深加工结转的货物是否不允许内销?
    发布时间:2014-03-24 08:52:45  浏览:1692次
    问:您好。我司是一从事加工贸易的企业,此前承接了某出口加工区内企业的一单深加工结转的业务,由于境外企业主体的变动,有关货物现在难以复出口,但与此同时有海关人员告诉我们这类深加工结转的货物必须复出口,不允许内销,请问这种说法是否准确?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口加工区货物出区深加工结转管理办法》,出口加工区出区深加工结转货物应当全部加工复出口,对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内销或者转用于生产内销产品的,区外加工贸易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可见相关规定并未排除出区深加工结转货物内销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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