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我是一名记者,在采访一件涉税案件,其中有一个点是国税局认为外资企业将进料加工形式改为来料加工,是为了避税,请问两者有什么区别?谢谢。
答:您好。根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来料加工,是指进口料件由境外企业提供,经营企业不需要付汇进口,按照境外企业的要求进行加工或者装配,只收取加工费,制成品由境外企业销售的经营活动。进料加工,是指进口料件由经营企业付汇进口,制成品由经营企业外销出口的经营活动。前一贸易方式下,保税料件、制成品的所有权始终属于境外企业,后一贸易方式下,保税料件、制成品的所有权都属于企业,这一区别对税收产生了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