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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减免税的货物、物品有哪些?
    发布时间:2014-03-28 08:56:58  浏览:3872次
    问:你好,我一位在美留学朋友会给我邮寄一些MJ的CD回来,数量应该不多。请问这种情况符合法律规定的免税情况吗?对于能减征或者免征关税的进出口货物、进出境物品有哪些?谢谢。

    答:您好,您所述情况可参考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五十六条,下列进出口货物、进出境物品,减征或者免征关税:(一)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和货样;(二)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的物资;(三)在海关放行前遭受损坏或者损失的货物;(四)规定数额以内的物品;(五)法律规定减征、免征关税的其他货物、物品;(六)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减征、免征关税的货物、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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