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公司进口的货物因为品名申报错误,被海关查验科移交缉私警察。现在处罚告知书出来了,说是影响海关统计,我们也查了处罚条例,我觉得可能会有影响监管秩序和影响海关统计的区分,请问二者的区分标准有吗?谢谢。
答: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条例》,进出口货物的统计项目包括:(一)品名及编码;(二)数量、价格;(三)经营单位;(四)贸易方式;(五)运输方式;(六)进口货物的原产国(地区)、启运国(地区)、境内目的地;(七)出口货物的最终目的国(地区)、运抵国(地区)、境内货源地;(八)进出口日期;(九)关别;(十)海关总署规定的其他统计项目。以上项目申报错误的,可能会以影响海关统计准确性定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