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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税货物与非保税货物可以混合存放了吗?
    发布时间:2014-08-27 10:20:26  浏览:2920次
    问:以往保税料件与国内料件必须分开存放,听说现在可以混放了,请问是否如此?依据是什么?

    答: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21号,加工贸易项下海关监管货物所指的“分开管理”是指加工贸易货物应与非加工贸易货物分开存放,分别记帐。对确实无法实现货物分开存放的,须经主管海关在审核企业内部信息化管理系统、确认其能够通过联网监管系统实现加工贸易货物与非加工贸易货物数据信息流分开后,认定其符合“分开管理”的监管条件。企业应当确保保税货物流与数据信息流的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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