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关于取消加工贸易项下进口钢材保税政策的问题,请问有关政策规定的保税政策取消时间确定已推迟了吗?谢谢。
答: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加工贸易项下进口钢材保税政策的补充通知(
财关税[2014]54号 ),首批取消的78个税号钢材产品加工贸易项下进口保税政策,确定了适当的延长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对加工贸易项下进口上述78个税号钢材产品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税;对2014年12月31日前签订的合同,且在2015年6月30日前实际进口的,允许在合同有效期内继续以保税的方式开展加工贸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