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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的企业可以享受通关一体化的便利措施吗?
    发布时间:2015-04-20 09:15:34  浏览:682次
    问:您好,我司是广西一家大米进出口企业,看到新闻上说长江区域、东北地区都可以使用区域通关一体化的便利措施,请问现在广西的企业可以吗?谢谢。

    答: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11号的规定,自2015年5月1日起,福建、广西、海南等三省(区)内的福州、厦门、南宁、海口等四个海关启用区域通关一体化通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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