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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的报关行可以直接在新疆从事业务吗?
    发布时间:2015-04-28 09:41:28  浏览:607次
    问:山东注册的报关企业,因业务发展,想到新疆从事报关服务,听说可以直接跨关区办理业务,无须重新注册,请问有明确的依据吗?

    答: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9号,山东、新疆同属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中的丝绸之路经济带区域。区域内,取消丝绸之路经济带报关企业跨关区从事报关服务的限制,允许报关企业“一地注册、多地报关”;允许区域外报关企业在区域内设立的分支机构,在区域海关直接报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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