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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废五金不能适用区域通关一体化模式申报吗?
    发布时间:2015-05-28 09:18:25  浏览:694次
    问:您好,进口涉及许可证的废铜、废钢等,不能用一体化通关在本地报关、口岸验放吗?谢谢。

    答:根据海关总署在相应区域实施区域通关一体化的系列公告,如海关总署2015年第9、10号公告等,在实施区域通关一体化的区域内,允许许可证件证面签注口岸为实施一体化通关的区域内任一口岸的货物(除国家明确实施口岸限制管理措施的货物外),在区域内任一海关办理申报验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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