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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利人支付给海关的费用可以要求侵仅人支付吗?
    发布时间:2015-06-04 09:28:57  浏览:980次
    问:我司商标被侵权人冒用并出口,被海关发现,向海关支付保证金后海关扣留货物,现在程序走完了,海关列出的费用中包括了货物销毁费用,请问是否可以要求海关向侵权人追付?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侵权嫌疑货物被认定为侵犯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权利人可以将其支付的有关仓储、保管和处置等费用计入其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但你司应向海关支付费用,之后可以通过民事渠道例如向法院提起对侵权者的民事诉讼,向其追偿,但不能要求海关直接向侵权人收取该项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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