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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货物征税放行后发现短少或品质不良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5-07-03 08:43:19  浏览:1307次
    问:您好,我司从国外进口了一批货物,在向海关申报交税后才发现这批货物不仅数量与合同不符,并且质量上还有问题,请问我司应该怎么办?谢谢。

    答: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的规定,进出口货物在海关放行后,因残损、短少、品质不良或者规格不符原因,由进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承运人或者保险公司免费补偿或者更换的与原货物相同或者与合同规定相符的货物属于无代价抵偿货物,进口无代价抵偿货物,不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出口无代价抵偿货物,不征收出口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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