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公司有一批新西兰的食品需要进来国内参展,请问需要办理许可证吗?要不要交税?
答:在展示会参展的货物属于暂时进出境货物,海关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时进出境货物管理办法》进行管理。该《办法》第四条规定,“除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海关总署规章另有规定外,暂时进出境货物可以免于交验许可证件”。在境内展览会期间原装进口的或者在展览期间用进口的散装原料制成的食品或者饮料的样品,如果符合以下条件:(一)由参展人免费提供并在展览期间专供免费分送给观众使用或者消费的;(二)单价较低,作广告样品用的;(三)不适用于商业用途,并且单位容量明显小于最小零售包装容量的;(四)食品及饮料的样品虽未按照第(三)项规定的包装分发,但确实在活动中消耗掉的,由海关根据展览会的性质、参展商的规模、观众人数等情况,对其数量和总值进行核定,在合理范围内的,按照有关规定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