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我司上个月发现有一票货物侵犯我司的商标权,遂向海关申请扣货,并提供了担保,请问最后认定为侵权的话如果这个担保费到时候能全部拿回来吗?谢谢。
答:您好,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海关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知识产权权利人应当支付有关仓储、保管和处置等费用。知识产权权利人未支付有关费用的,海关可以从其向海关提供的担保金中予以扣除,或者要求担保人履行有关担保责任。侵权嫌疑货物被认定为侵犯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权利人可以将其支付的有关仓储、保管和处置等费用计入其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