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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寄物品价值超过800元可以以个人物品申报吗?
    发布时间:2015-11-26 09:00:00  浏览:2382次
    问:您好,我要邮寄一件礼物去香港,价值大概1000元,请问可以以个人物品申报出境吗?谢谢。

    答:您好,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3号,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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