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公司一票货物因为申报上的问题,被海关扣留超过1年,前不久才办理了解除手续,请问行政强制法上说扣留时间加上延长期不能超过60日,海关的做法是否违法?
答:海关扣留属于行政强制措施。根据《
行政强制法》, 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海关扣留货物的期限不得超过1年。因案件调查需要,经批准,可以延长,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年。但复议、诉讼期间不计算在内。后者属于行政法规,因此你所述情况是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