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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的再分配量是如何确定的?
    发布时间:2016-01-15 09:38:38  浏览:1046次
    问:我司进口玉米,现已申请到关税配额,偶然知道如果在8月份前完成所分配的全部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的可以申请关税配额再分配量,请问一下,这个再分配的原则是什么?是否有企业规模的要求?

    答:依据《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03年第4号)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关税配额再分配量根据公布的申请条件,按照先来先领方式进行分配。分配的最小数量将以每种农产品商业上可行的装运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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