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含甲苯和盐酸的混合物,根据2007年23号文是甲苯超过40%、盐酸超过10%才需要办证,我司货物未超过任何一个比例,为何海关要求我司办易制毒证?
答:根据
商务部公告2007年第23号,《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理规定》第七条所称要求按规定办证的“混合物”是指:(一)含甲苯、丙酮、丁酮、硫酸4种易制毒化学品之一且比例高于40%(不含)的货物以及含盐酸比例高于10%(不含)的货物;(二)含上述5种以外的《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理目录》所列的其他易制毒化学品的货物。具体比例的要求如下:上述4种物项的单一成份含量超过40%的混合物,或者上述4种物项的单一成份含量不超过40,但其总含量超过40%的混合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