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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工贸易制成品可以向特殊监管区出口吗?
    发布时间:2016-05-13 08:51:33  浏览:1231次
    问:您好,我司有一批加工制成产品因国外市场有变化,出口不了,向报关员咨询,说是可以出口至保税区,然后再申报进口,请问是否可行,加工贸易制成品出口至特殊监管区是否合法?谢谢。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第二十条,经营企业出口加工贸易货物,可以向境外或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出口,也可以通过深加工结转方式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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