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公司与台湾有贸易往来,想了解一下新实施的AEO互认试点政策中对企业有没有准入限制,谢谢!
答: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49号 关于海峡两岸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试点的有关规定,大陆参与试点的企业为高级认证企业,具体范围为:从大陆所有口岸直接出口至高雄、基隆的海运货物(不限于从南京、福州、厦门口岸启运)所涉及的高级认证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