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我司与国外科技企业商谈租赁进口几台设备,约定了租金、租期等项主要内容,请问进口海关在征税时如何确定完税价格?谢谢。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第二十三条,以租赁方式进口的货物,以海关审查确定的该货物的租金作为完税价格。纳税义务人要求一次性缴纳税款的,纳税义务人可以选择按照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估定完税价格,或者按照海关审查确定的租金总额作为完税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