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功能完全正常的旧复印机,不存在报废部件,也不能进口吗?
答:根据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海关总署、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2年第25号,废复印机禁止进口。功能完好的旧复印机不在该禁止进口目录内。但进口前须办理进口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