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公司经常要根据国外客户的来样打板加工,样品入境时因为量少,图方便都以个人名义邮寄,请问这种情况如果查起来是否会认为是走私?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货物或物品出入境时应当如实申报。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3号,邮运进出口的商业性邮件,应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因此,你所述情况会存在涉嫌申报不实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