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听说最近出台了政策,对于出口企业办理退免税手续时作简化处理,想问一下,关于预申报这一块,确定是取消了吗?
中国海关律师网: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6号第二条的规定,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申报出口退(免)税时,不再进行退(免)税预申报。主管税务机关确认申报凭证的内容与对应的管理部门电子信息无误后方可受理出口退(免)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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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申报出口退(免)税时,不再进行退(免)税预申报。主管税务机关确认申报凭证的内容与对应的管理部门电子信息无误后方可受理出口退(免)税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