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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免税运进的汽车转让时需补缴税款吗?
    发布时间:2019-08-13 07:52:51  浏览:1980次

    问题描述:用特殊途径运进一辆汽车,现在过了三年了,想换车将这个车在国内转让,请问一下,需要向海关补缴税款吗?

    中国海关律师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按规定免税或征税进境的汽车,不得出售、转让、出租或移作他用。在汽车运进使用两年后,因特殊原因需要转让的,必须报经海关批准;其中免税运进的,应按规定补税。



    延伸阅读:

    第十三条  海关依照本办法和根据本办法制定的其他管理规定免税放行的物品,自物品进境之日起两年内,出售、转让、出租或移作他用的,应向海关申请批准并按规定补税。

    按规定免税或征税进境的汽车,不得出售、转让、出租或移作他用。在汽车运进使用两年后,因特殊原因需要转让的,必须报经海关批准;其中免税运进的,应按规定补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监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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